我喜欢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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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第1篇】:

我喜欢的那个国家的足球,从不假摔,从不拖延时间,从不围堵裁判,从不为自己的失败寻找任何客观原因......

最痛苦的不是历史的假设,而是历史的对比。

四年之前死磕阿根廷,赛后发生的冲突断送了弗林斯可能是最后一次的半决赛。

四年之后血洗阿根廷,赛中发生的误判断送了托马斯•穆勒第一次的世界杯半决赛。

四年之前,卡恩与莱曼在点球大战之前的那个握手,让我坚定相信着我们最终会迎来胜利。

四年之后,拉姆与巴拉克袖标事件无论真假,那些报道与言论都让我感到心有戚戚。

二十年前的今天,曾经是德国举起大力神杯的日子。

2010年的今天,我们却再次与冠军有一个转身的距离。

我曾经窝窝囊囊没出息地想,如果他们没能小组出线,如果他们在淘汰赛第一场就被打道回府,如果他们也遭遇了一次狂风骤雨的耻辱屠杀,是不是现在这种痛苦能稍微减轻一点?但是我的理智又告诉我说这是不可能的,这只球队的传统与历史决定了它只能去延续辉煌而不是回溯后退。宁可再一次于最接近梦想的地方折戟沉沙,也不能懦弱地跪着卸甲。所以说很不公平吧?必须小组出线,必须进入八强。杀入四强才是起点,夺得大力神杯才是正常。哪怕这次拿到季军的成绩,也不会在柏林举行庆典。

没办法啊,因为你是豪门出身。你不像荷兰是无冕之王,进一次决赛反而受宠若惊;你不像乌拉圭,阔别世界杯数十年归来时甚至已经没人还记得它也曾经获得过两届大力神杯;你也不像阿根廷,身为南美霸王之一却屡战屡败止步八强;你也没有像西班牙那样,40年问鼎一次欧洲杯冠军,60年来一次世界前四……你必须赢,必须赢,必须赢,因为你的身后有无数双眼睛。

一夜没睡,从14年前的点点滴滴像过电影一般想到现在。96年获得的欧洲杯冠军,那个时刻就如同06年的世界冠军意大利,是一个时代在最辉煌的时刻完结,之后便开启了近十年的漫漫黑暗期。我没有办法假设,如果那十年里,没有那两个叫卡恩与巴拉克的男人在苦苦支撑,自己会不会将这份喜欢功利地放弃。

我喜欢作文【第2篇】:

在我的格言集里,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志不坚者智不达,言不行者行不果。意思是说:意志不坚定的人不会有渊博的学识,说话不讲信用的人做事不会有结果。含义多么深刻,是名副其实的真理! 我喜欢这句话,就要照它去做。

记得三年级时,班里许多同学上了英语小班,英语说的很好,我却一个字也不会,这种落后的滋味真难受。我请妈妈教我,开始时信心十足,可我是五分钟热度,刚学不几天就腻了,以后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后来干脆不念了,结果什么也没学成。一年过去了,我又懂得了不少道理,心想:“志不坚者智不达”,正是我以前真实的写照呀!我也参加了英语小班,这回,下定决心,不让时光白白流逝,一定要学好!从此,我科学地安排学习时间。

早晨读﹑背,晚上默﹑练。我还见缝插针,梳洗﹑穿衣﹑走路时都背上一段。有时作业很多,我也抓紧时间念,就是躺在床上也想着,背着。这样,天天读,时时练,练口语,练书写,狠下了一番工夫。当我取得英语考试地第一名的时候,从心里感谢这句格言。

我从小就喜欢组织一些课外活动。二年级时,我和几个同学自发成立了一个“小队”。我是队长。第一次,我们约定星期六下午在“秘密小屋”集合,可那天中午我睡觉过了头,失约了。同学们全到了,见我没来,都在抱怨声中离去了。我很内疚。以后,我又组织了一次故事会,结果同学们都借故推脱不参加,只有一个同学来了。当我责问她们时,她们搬出我第一次失约的事,使我无言以对,一个“小队”就这样解散了。这件事给我流下了深刻的教训。从此,“言不信者行不果”这句话便深深地刻印在我的心头。

五年级,我担任中队长。一次,同学们提出值日组长不以身作则,没有工作能力,值日速度慢质量差。我答应他们一定要处理这个问题。可那些天,大队布置了很多工作,我又要筹备班里的中队会,急得团团转。但是我已经答应这件事,就要挤时间尽力去办。心想:做小干部就要讲信用,不讲信用怎么能得到队员们的支持呢?于是,我在放学路上找中队委员商量,开了个路上会议。我们很好地解决了问题,并制定了制度。从着以后,值日的速度和质量大有提高,同学们纷纷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我抑制住内心的喜悦,同学们那里知道,我已把“言不信者行不果”这句话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了。

这几件,不,更多的事,使我对“志不坚者智不达,言不行者行不果。”这句话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了。这句话将会永远伴随我,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大写的“人”!

我喜欢作文【第3篇】:

我最喜欢的红色经典夕阳西下,我站在窗台,望着远方地平线的残阳,火红而又绚烂,仿佛是中华民族的一腔热血,让我浮想联翩……回顾历史,先辈们的赤胆忠心总是激励着我们,不止歇,一步一步的走向光明。走向希望。

谈起这两万五千里长征,身为中华儿女的子孙,莫不被红军战士们百折不挠、不畏艰险、视死如归的精神所折服,毛主席的那首《长征》,更是豪迈地给予踏过雪山草地的战士们高度评价。但是,其中的艰苦又有谁能想象得到呢?记得学过一篇课文,名为《金色的鱼钩》。讲述的是一个炊事班的老班长,带着三个受了伤的年轻战士,行进在漫无边际的大草地中,刚开始,还有一袋青稞面,可不到半个月青稞面就吃完了。饥饿与疾病压迫着他们。后来老班长在一次洗衣服中,得知附近水塘里有鱼,便将缝衣针烧作鱼钩。不久,士兵们吃到了新鲜的鱼汤。

在后来,一位士兵觉得很奇怪,从来没有看见老班长吃过一点鱼,在一次偶然中,他看见老班长正在艰难地吃他们吃剩下的鱼骨头和草根,他惊呆了……终于,草地走到了尽头,瘦弱的老班长,为了给士兵打打气,便又拿着鱼竿去钓鱼,准备给士兵们煮鲜鱼汤。可是,这一走,老班长就再也没有回来了。士兵们去寻找,最后在水塘边发现了晕倒了的他。士兵们知道老班长是饿晕的,便分工煮了一碗鱼汤给老班长。可老班长推却了,说留给他们吃,好让他们有力气走出大草地,不久,老班长就与世长辞了,士兵们痛哭不止。走出大草地后,士兵们将那枚鱼钩珍藏在博物馆里,直到今天……刚看到这篇课文时,面对它的题目,我并没有太深层的了解。可读完后,才知道这“金色”的鱼钩,是那位老班长善良、无私、舍己为人的伟大品质。老班长,这个瘦弱的形象,从此刻在了心里,散发出无比璀璨的精神光辉。石狮八中C-9我想,在那声势浩大的急行军中会有多少个那样的“老班长”呢?一样舍己为人,无私奉献。原来,其实在那样艰苦的环境里,每个士兵的心里,都装着一句话__“一切只为人民”。是啊!如果没有这句话,哪里今天这样的好日子。红军战士们奉献了自己的生命,自己的青春,只为有一个更繁荣、更美好、更昌盛的新中国。只求百姓们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如今,他们的祈盼已一一实现,现在轮到我们这代人了,建设强盛、富饶、和平的中国,这一担子,在我们降生的那一天,就落到了我们的肩上,只要你是中国人,就没有理由推辞。

我相信,长征精神,会永远激励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不畏艰难、奋发向上、勇往直前、自强不息!激励着中国人民奋发图强、永不言败。让红军精神流芳百世!长征精神,永垂不朽!

我喜欢作文【第4篇】:

“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朋友,你猜猜!这是一首什么歌?你想知道吗?我喜欢的歌当然就像你们说的那样有很多,比如:《北京欢迎您》、《感恩的心》、《中国话》、《天路》……但是我最喜欢、最难忘的歌就是《隐形的翅膀》这首歌,关于它,还有一段特殊的来历呢!

当我在学唱这首歌的时候,是在六岁的那年;我从电视上看到张昭涵姐姐和一位失去双手的大姐姐,她们一起合唱着这首旋律优美的歌曲《隐形的翅膀》,台上的真情演唱感动着台下所有的观众,也深深地感染了电视机前的我……喝完后,那位大姐姐眼含热泪地讲述了她为什么失去双手的原因,我这才从故事中得知大姐姐是多么地坚强,是如何一步一步地从困镜中艰难地挺了过来,她是那样的了不起!而我呢?却是一个娇惯、依懒的小公主。

当我每次唱到“不去想他们拥有美丽的太阳,我看见每天的夕阳也会有变化……”时,我的眼前就会浮现出汶川大地震中,人们在寻找废墟下的亲人,顽强拚搏的情景;当我每次唱起这首歌时,我就会想起那些奥运健儿为了奥运在刻苦训练的情景;当我每次唱起这首歌时,我就会想起自己时常依懒别人,而不是独立地去完成好每一件事……相比之下,我觉得自己很惭愧,不应该有这么强的依懒性,而应当去改掉这个坏毛病,努力把自己锻练成为一个坚强、独立、勇敢的好孩子和好学生。

《隐形的翅膀》这首歌,它不仅旋律优美,而且还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人在任何时候都要学会坚强,面对困难也要永不放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收获更美丽的春天!

每当我哼起这首歌时,汶川人的顽强精神与死神拼搏的画面就像电影一样一幕一幕地展现在我的眼前,每一次的展现都会让我有新的感动,久久地不能忘怀……是啊!坚强的汶川人,你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困难,四面八方的爱已会聚集在一起;我想要不了多久,一个新的汶川就会展现在世人的眼前……

让我们用坚强去拥抱爱的明天吧!

我喜欢作文【第5篇】:

我喜欢湛江,我愿意呆在这里!我喜欢享受这里的一 切,我愿意与湛江一起长大!

湛江是我家,但我对她并不十分了解,至此我仍是很愿意居住在这里,并没有因“没走出这片天地”而惭愧!因为我相信她,错失发展机会不是她的错,且她是一个用得天独厚优秀的地方,她悠久的历史一直到今天还散发着迷人的气息!

湛江拥有阳光,阳光是她的特征。爽朗、明媚是她的写照。每到夏天,我都不愿意撑伞,我喜欢“暴露”在阳光中,与阳光游戏,感受着阳光“热烈”的心,尽管是中午,我也不愿意拒绝湛江送给我的礼物。值得庆幸的是,阳光给了我渡上了一层黝黑黝黑的肤色;我认为很美,就仿佛湛江就是这样的颜色!对,我就是这样的一个湛江人

我喜欢热热的湛江,我很乐意悠闲时走在大街上逛街,那可是很热闹的。但这并不吸引我,我在意的是走在大街上,随时随地都会看见化着冻妆,穿着时尚的衣服,毫不顾忌旁人而大笑的女孩。或许她只是单纯的女学生或可爱的邻家女孩,而更多时候说不定她是一个叱吒职业的奇女子!在穿戴打扮、语言等方面,决不顾及别人的眼神,年轻的举止,年轻的神情,年轻的心态令人感到乐观的气息!我就喜欢这样的湛江人,真实年龄被她的心理年龄所取代了;因为装嫩,秀的是一种心态,是乐观的心态,是湛江的心态!

或许就因为这样,经过了错失发展机遇的湛江人,没有唏嘘感叹,没有失望迷惘,只有珍惜每一个机会,全力以赴开发湛江,宣传湛江,发展湛江!如果说历史和文化中的湛江让人迷醉的话,那么,现实中的湛江又令人振奋。我愿意和每一个正在努力工作,用心描绘湛江美好的明天。虽然我只是个小孩,没有能力承诺什么,但我深深地感受到湛江人的一种开发宣传湛江的“饥饿感”,并为诗一样的湛江,画一般的港城而自豪!

朋友,你进入过“碧海银沙”吗?这名称真美,就仿佛是湛江的专有名词。确实,湛江是一个有纯纯碧海,蔚蔚蓝天,亮亮银沙,柔柔和风的美丽港湾!我喜欢她,我愿意等待她明天辉煌的成就。

我喜欢作文【第6篇】:

从小就喜欢那种站在天台上的感觉。

站在天台,张开双臂似乎可以拥抱一切,那种解脱的感觉一直印在心里。仿佛一切的压力, 苦恼可以被迎面吹来的风吹走。喜欢站在天台上看天,那清澈干净的蓝天仿佛人的心灵一样美 好,那一层层的云彩在天空中浮动着,很想去触摸它。喜欢站在天台上大叫,虽没有高山流水,但 对这下面大喊可以减除一切烦恼。喜欢天台的静,没有任何人打扰。喜欢站在天台上看太阳,用 手遮着太阳,那若隐若现的感觉真的很好。喜欢在天台上回忆,回忆痛苦, 回忆甜蜜。小学毕业前,同学问我:毕业后第一件事干吗?我说:找个天台,放松放松。他们很不可思议,因为只有我以这种方式来放松。

也许很少有人喜欢天台的感觉。正如别人喜欢晴天,而我喜欢阴天一样。突然有一天感觉眼前暗暗的,朋友告诉我这是阴天。那种凉凉的感觉很好。 如果清早出门看见这样的天气我会高兴一天。 阴阴潮潮的空气带着风,那一夜之间开满枝头的桃花瓣被风吹的满地都是。 还没看到那争艳的场景, 便慢慢谢去, 叫人留恋至今。潮潮凉凉的空气中酿着桃花瓣和泥土的香。不愧为“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那香味真的很腻。

我喜欢风,喜欢它从耳边经过的声音,真的很好听。喜欢荡秋千,因为可以这样听风。喜欢7:00从家出门去学校,这样我会把车骑得很快,可以更清楚听到风的声音。

更喜欢薰衣草和枫叶。理由很简单,喜欢薰衣草那沁人心脾的味道,喜欢它的淡紫色,更喜欢那一片薰衣草,一片紫色,一片清香;喜欢枫叶。喜欢那种缓缓掉落的感觉,更是认为那里有一段思念,思念着某些最珍贵的东西。“缓缓掉落的枫叶像思念,为何挽回要赶在冬天在以前”。

有时会对自己好奇,为什么那么另类。当别人喜欢《武林外传》时,我却认为那是胡扯,不现实。当别人恋上晴天时,我却恋上阴天。当别人认为毕业后倒头睡觉看电视时,我却告诉别人要去天台放松。当别人喜欢上玫瑰的浪漫和牡丹的富贵时,我却喜欢一种草和树叶。当别人喜欢上音乐时,我却在此基础上喜欢上风的声音。

也许每个人都会不一样吧。我为有这样一个我而感到骄傲。因为我告诉自己:我是独一无二的

我喜欢作文【第7篇】:

从小到我现在,我最喜欢看的就是《三国演义》。

在妈妈没有给我买少年版的《三国演义》,我就在爷爷不在家的时候,拿起他的《三国演义》看了起来,那可是本古文版的,它可是我爷爷的最爱。有不少字我都看不懂,但总比不看好,我就这样看了下去,终于被爷爷发现了我在他房间里看《三国演义》,他就让妈妈给我买少年版的《三国演义》。妈妈买回来后,我就看了。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刘备是一个尊重贤士的人,他原来是中山镇王刘胜之子刘贞的儿子,他的父亲应没按时给朝廷交贡金,结果没了爵位,但是刘备是个雄才大略的人,刘备封了五位武艺高强的武将,他们分别是关羽,张飞,赵云,马超,黄忠。只因关羽太轻敌要夜走麦城刘备的二弟

被孙权杀之。因二哥关羽被孙权殊杀之后,三弟张飞整日里无事鞭打手下,而被手下杀掉。悲愤交加的刘备,终于出兵七十万要为二位弟弟报仇却被陆逊用火攻打败了,刘备没有脸再见成都的大丞们,终日闷闷不乐终于病死在白帝成。在《三国演义》中,我最佩服的人是诸葛亮,自从刘备三顾茅庐把他请出山后,诸葛亮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多次遇险都会化险为夷。他是一个神机妙算的人,他为刘备三分天下前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他让关羽去打长沙,赵云去打桂阳,张飞去打武陵,把荆州全部都占领了。

在刘备攻打成都时,庞统应中埋伏不幸被箭射死,诸葛亮使用离间计,离间了杨松和马超,使刘备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一员武将马超,迫使刘璋只能打开城门投降了刘备。诸葛亮七擒孟获更能显现出他的聪明才智还能看到他那颗仁爱的心,使得倔强的孟获甘心俯首称臣。诸葛亮平定了南方,实现了他三分天下的形势。诸葛亮使用了离间计使曹叡让司马懿这个狡猾的坏蛋回家休养了。这时诸葛亮不顾自己年老体弱北伐曹叡,把原来曹叡占的西北的城市全都攻打下来了。最后因积劳成疾病死在五丈原。

书是伴随我们一生的好朋友,所以我们要永远珍爱我们的好朋友。

我喜欢作文【第8篇】: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谈起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时,我一定会说:“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赵云!”自古以来,赵云就以一个英勇善战、忠心耿耿、智勇双全的人物出现。作为一个“三国迷”,就不能不了解你喜欢的人物。下面我简要地把赵云的生平说一下。赵云,常山真定人,字子龙,寿七十二岁,身高八尺余(约合180厘米)。

在《三国演义》里面,赵云在袁绍和公孙瓒交战时期登场,刚登场就显示了一下威风,不但救了公孙瓒一命,还跟袁绍手下大将文丑打了个平手,一下就灭了袁绍的威风。第二天,赵云打得袁绍溃不成军,甚至把田丰这个“刚而犯上”的刚烈谋士打慌了,幸好袁绍要死拼下去,才好歹把赵云杀回去了。可是没过几天,赵云又觉得公孙瓒“亦袁绍等辈”,找了个借口回家了,然后投奔了刘备。

从这打住算,赵云已经换了两次“老板”,头一次是袁绍换成了公孙瓒,然后又由公孙瓒换成了刘备。当时刘备跟曹操完全唱反调,一个一贫如洗,一个殷实富裕;一个人才凋零,一个人才济济;一个一无所有,一个土地万里。结果刘备被赶得乱跑,后来总算请来了诸葛亮,没想到还是被赶着跑。当阳之役也就是长板坡之战可让赵云出尽了风头。一个人救了简雍、糜竺、甘夫人、刘禅不说,还杀了曹营名将五十多名,灭了曹军的锐气。

当刘备打刘璋的时候,赵云又把刘禅从孙夫人手里抢了回来。灭刘璋也有赵云的功劳,可他却只得了一个翊军将军的官职。诸葛亮一出祁山的时候,因为马谡的失误而不得不撤退,又是赵云保护好了物资,理应封一个元帅才对。可是诸葛亮只说了几句好话而已,但赵云也没计较。

赵云最后还是被诸葛亮累死了,从这点不能不为赵云惋惜,也不能不为诸葛亮的笨而遗憾。有一首诗是赵云一生的评价,它是这么写的:“常山有虎将,智勇匹关张。汉水功勋在,当阳姓字彰。

两番扶幼主,一念答先皇。青史书忠烈,应流百世芳。”

我喜欢作文【第9篇】: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吴承恩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西游记》作者吴承恩。

吴承恩是中国明代杰出的小说家,是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的作者。《西游记》是一些人爱看的小说,小说借助唐僧师徒在取经路上经历的八十一难折射出现实社会的种种现象。小说想象大胆,构思新奇,在人物塑造上采用人、神、兽三位一体的塑造方法,创造出孙悟空,猪八戒等不朽的艺术形象。小时候看《西游记》的时候觉得里面充满了各种奇奇怪怪的想象,每一个故事是那么富有神话色彩,给童年添加一份快乐。吴承恩是我最喜欢的一位名人。吴承恩,出生于一个小官吏降为小商人的家庭,家境清贫。吴承恩自幼聪明过人,勤奋好学,一目十行,过目成诵。他除勤奋好学外,特别喜欢搜奇猎怪,爱看神仙鬼怪,狐妖猴精之类的书籍。如《百怪录》、《酉阳杂俎》之类的小说或野史,这类五光十色的神话世界,随着年龄的增大,这种爱好有增无减,这对他后来创作《西游记》有着重大的影响。但他科考不利,至中年才补上“岁贡生”,后流寓南京,长期靠卖文补贴家用。晚年因家贫出任长兴县丞,由于看不惯官场的黑暗,不久愤而辞官,贫老以终。

在吴承恩30岁后,他搜求的奇闻已“贮满胸中”了,并且有了创作的打算。50岁左右,他写了《西游记》的前十几回,后来因故中断了多年,直到晚年辞官离任回到故里,他才得以最后完成《西游记》的创作,历时7年。

吴承恩在这样的环境中,经过了不断地努力,最后终于写成了《西游记》,再看《西游记》的时候在里面看到了不少吴承恩的足迹,吴承恩用自己手中的笔,把自己所想的,所看的,加上历史上的民间传说,用自己的想象力来描写这段神话故事,也给后人留下了不少的奇思妙想,吴承恩刻画的每个人物都是非常有特色的,里面还包含着各种情感,把一些神妖鬼怪描写的如诗如画。

《西游记》也是一部具有浓郁象征意味的神魔小说的代表作。吴承恩用自己的想象塑造了这不朽的神话,这就是吴承恩,他是一位伟大的历史人物,他写的《西游记》一直流传到现在,永远是一部名著,只有他能写出这样一部著作。

我喜欢作文【第10篇】:

每个人一定都有自己喜爱的历史人物,当然我也不例外。你们一定惊奇,我的历史偶像是谁?李世民?武则天?刘邦?还是成吉思汗?其实这些都不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抗金名将:岳飞。

我为什么喜欢岳飞?让我为大家讲讲吧!

岳飞出生在一个农民的家庭。童年时候,他跟从名师学习武艺,能左右开弓,并成为一县无敌击剑手。他还精通兵法,喜欢学习历史。南宋初,他参加了北方人民组织的抗金队伍“八字军”后来到开封,受到南宋老将宗泽的赏识。由于他的勇敢和才干,立下多次战功,很快升为一支军队的将领。岳飞的军队记律严明,行军露宿,只许士兵睡在廊檐下。老老百姓请他们进屋,他们也不进去。老百姓亲切的称呼他们为“岳家军”。岳家军练兵认真,作战勇敢,多次以少胜多,在突然受到敌人袭击时,也不慌乱。金兵惧怕他们说:“推到一座山容易,动摇岳家军的阵容难啊!”

岳飞领导将领收复了建康,在郾城大战中,岳飞指挥儿子岳云等率军应战。将士手持刀斧,冲入敌阵,上砍骑兵,下砍马腿。双方从下午激战到天黑,宋军大获全胜,追杀金军几十里。作战这样勇敢的岳飞,怎么不让人敬佩?

宋高宗和朝中的奸臣秦桧,害怕抗金力量壮大,会威胁自己的统治,于是向金求和。宋高宗解除了岳飞等抗金名将的兵权。秦桧又派他的爪牙诬陷岳飞谋反,把岳飞和他的儿子岳云逮捕入狱。另一位抗金将领韩世忠去质问秦桧根据什么说岳飞谋反,秦桧拿不出证据,竟厚颜无耻地说:“莫须有。”韩世忠愤怒地对他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1142年初,宋高宗和秦桧杀害了岳飞.那时候,岳飞刚39岁。

岳飞一生廉洁正直,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有人问他:“什么时候天下才能太平?”岳飞说:“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怕死,天下便可太平!”他一生坚持抗金,保卫了南宋人民的生命财产,因此受到历代人民的尊敬。

如此爱自己国家,保卫自己国家的历史人物,那一个人能不喜欢啊?!

——董婷

南大港七年级十二班

我喜欢作文【第11篇】: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作家,法布尔创作的。在书中,法布尔充满爱意地描绘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记录了在昆虫世界的漫游历程。让我读完后,对这些可爱的小生命,有了更深的了解,更增添了对它们的关爱之情。

《昆虫记》这本书令我十分着迷,被我忽视太久的昆虫身影,以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奥秘。我知道了凌晨时分的蝉是怎样脱壳的,它外层的皮开始由背上裂开,里面露出淡绿色的蝉,它的头先出来,接着是吸管和前腿,最后是后退和翅膀,此时,除掉身体的最后尖端,身体已完全蜕出了,好一个金蝉脱壳啊!真是太神奇了!螳螂是一种美丽的昆虫,可它却非常凶狠恶毒,或许你想不到,螳螂还是吃自己同类的动物呢。

它会十分泰然自若地吃掉自己的兄弟姐妹,雌螳螂甚至还有吃它丈夫的习性,这可真让人吃惊!在它吃丈夫的时候,雌性的螳螂会咬住它丈夫的头颅,然后一口一口地吃下去,最后,剩余下来的只有它丈夫的两片薄薄的翅膀而已,这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啊!不过这也是螳螂世界繁衍生息的生命法则。最慈爱的母亲是迷宫蛛。它一步不离地守着巢穴,每一次看到巢穴里新生的小蛛在活泼的爬来爬去,它便感到无限的满足和欣慰,到深秋的时候,它用最后一点儿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穴,便筋疲力尽到死去,它尽到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责任,它无愧于它的孩子们,无愧于这个世界,这真让我感动!《昆虫记》就是由这样一个个有趣、神奇、感动的故事组成,把我带进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多可爱的小生灵啊!

《昆虫记》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让我叹服发贝尔为了探索大自然所付出的执着于精神,让我了解了五彩缤纷昆虫世界,让我更加喜爱这些可爱又顽强小生命。

我喜欢作文【第12篇】: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四大名著中,我唯爱《三国演义》。《三国演义》中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乱世之奸雄”的曹操,一心匡扶汉室的刘备,义薄云天的常山赵子龙,与刘备一起桃园三结义的张飞与关羽。然而,我却不看重这些,我更喜欢诸葛亮。为什么呢?因为诸葛亮不仅有情义,而且有谋略。我说他有情义是因为他一生为蜀国作贡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贡献出了自己的谋略,他贡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总之,他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切。他病危前令手下将士点亮七七四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

但出于意外,被手下一将魏延冲进帐篷是把灯熄灭了,诸葛亮哀叹:“天要亡我,我不得不亡!”诸葛亮在死之前,早已看出魏延有谋反之心。他叮嘱手下马岱,吩咐他一定要谨慎魏延。诸葛亮让马岱当魏延攻城,说三遍“谁敢杀我”时,将魏延斩首。之后,他又让其他人出去,只留下姜维一人。他他给了姜维一个锦囊,告诉姜维大难时能化险为夷。诸葛亮死后,黎民百姓痛哭,可谓“惊天地泣鬼神”。诸葛亮病死五丈原后不久,魏延果真纠集军队,兵临城下。就在这危难之际,姜维将事先保管好的,孔明给的锦囊拿了出来。拆开一看,姜维吃惊:让敌军中的将领大喊三声“谁敢杀我”。姜维就照做了,走到城头,一看,敌军中领将正是魏延。他说:“魏延,你现在竟然敢谋反。”魏延回答:“我现在兵多将广,我怕谁。”姜维说:“那你敢不敢说三声‘谁敢杀我’呢?”魏延说:“那有什么不敢?”魏延说了,当他说到第三声时,被他旁边的手下马岱斩杀。就这样,谋反的军队群龙无首,人心动乱,被出城迎敌的守军击败,化险为夷。诸葛亮神机妙算,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我认为他是一位真正的英雄,一位有作为的英雄。他未出茅庐已知天下三分,可谓“仙人”矣。他一生有无数的光辉事迹:草船借箭、六出祁山、七擒孟获,这些都可以显示出他的智慧。这就是我喜欢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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